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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如何登报声明身份证丢失

2021-01-26 13:31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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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的身份证是很重要的一个证件,对于我们的身份证来说,我们要妥善的保管我们的身份证,我们的身份证如果丢失的话,需要及时的去办理,因为身份证丢失的话会导致一系列的问题,容易产生一些比较大的风险。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异地如何登报声明身份证丢失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异地如何登报声明身份证丢失

  本人身份证于20XX年X月XX日丢失(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号为:2323241987XXXX1828,此证签发日期为20XX年,现声明丢失。

  本人郑重声明,以上丢失的第二代身份证自遗失当日起,一切与该身份证相关的行以及由此造成的法律责任或经济损失本人一概不负责!特此严正声明!如有单位或个人发现有人持此身份证从事违法活动,请提高警惕以防给您造成损失,并立即拨打110报警!

  声明人:XXX

  20XX年X月XX日

异地如何登报声明身份证丢失

  二、身份证丢失免责声明的作用

  居民身份证是公民的有效身份证件,据统计,近年来因身份证丢失而未及时到媒体作遗失声明,证件被他人冒用购车、安装电话,致使丢证人受损失的事件为数不少,妥善保管身份证关系重大。因此,居民身分证丢失应及时到当地报刊公开刊登遗失声明,并到公安部门申请补办新证,以避免因遗失身份证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和麻烦。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第十八条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所列行为之一,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人民警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利用制作、发放、查验居民身份证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二)非法变更公民身份号码,或者在居民身份证上登载本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项目以外的信息或者故意登载虚假信息的;

  (三)无正当理由不在法定期限内发放居民身份证的;

  (四)违反规定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

  (五)泄露因制作、发放、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而知悉的公民个人信息,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异地如何登报声明身份证丢失的相关内容,身份证丢失,我们及时的办理,就可以防止出现一些问题。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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