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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的定义是什么

2018-10-31 14:50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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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任何一个国家,不论采用什么样的税收制度,构成税种的要素都不外乎以下几项: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减税、免税、税收管理和法律责任等。房地产税也不例外。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房地产税的定义是什么?

  一、房地产税的定义是什么

  房地产税指的是有关房产的所有税种的总称。从概念上来看,房地产税涉及的税种包括了房地产业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等等。因此,当前提及“房地产税改革”而不是“房产税改革”时,从措辞上也就意味着这将是一个综合性改革。

房地产税的定义是什么

  二、房地产税的纳税人

  房地产税的纳税人,当然应该是产权人,但我国现行房产税条例规定,当房屋产权所有人不在当地或者权属纠纷未解决时,由房屋的使用者作为纳税人。这样的规定虽然有利于落实税款的支付责任,但把房屋产权人的纳税义务转嫁给使用者承担,违背了“量能负担”的原则,不应该继续沿用。对于房地产业主不在当地的,可以通过法律手续由业主指定其他人代为纳税;对于权属纠纷未解决的,可以由相关当事人协议预交,待权属纠纷解决后再行清算。

  三、房地产税的征收主体

  房地产税既然是地方税,征收主体自然应该是地方政府,尤其是基层政府。在许多国家,房地产税都由地方议会立法,地方政府征收。但在我国,地方政府没有税收立法权,房地产税法的制定只能由全国人大相关工作机构和国务院财税主管部门来负责起草,并交由全国人大审议。这样一来,地方政府是否就完全没有发言权了呢?

  鉴于中国地域辽阔、各地差异很大,而房地产税的最直接功能是为地方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必须的资金,房地产税即使在全国层面立法,也不能无视巨大而复杂的地区差异,应该给予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在公正规范的决策模式下相当大的征税自主权,而不是强求全国统一。将来的房地产税法,应该给地方政府留有相当大的自主空间。

  房地产税其实是一个综合性的概念,包括来房地产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等,希望上面的介绍可以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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