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传销罪需要什么证据来定罪

2020-03-10 09:04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9898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时常看到有关传销的报道,所以也总是担心自己的亲戚朋友误入传销组织。当发现传销时我们应该及时报警。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传销罪需要什么证据来定罪?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一、传销罪需要什么证据来定罪

  第一、体系图(就是传销人员上下级关系);

  第二、参与人员信息;

  第三、传销窝点;

  第四、传销资料,书籍(偷拍视频较为有效);

  第五、传销头目财产;

  第六、传销人员自己的起诉书和承认指证证据。

  一般来讲不需要证据,就可以报警,但是,为什么又需要证据?需要证据是因为:

  第一,可以让可以让大众(人民群众)信服,。

  第二,免得对方找律师,有机可乘。

  所以,有了证据,就可以更好的判案。

  二、传销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公民个人财产,通常是货币。传销常伴随偷税漏税、哄抬物价等现象,侵犯多个社会关系和法律客体。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组织、从事传销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但不是所有的传销行为都构成犯罪,情节一般的,属于一般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行政处罚;只有行为人实施传销行为情节严重才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另外,要区分传销罪与直销活动中的违规行为。若在直销行为中出现夸大直销员收入、产品功效等欺骗、误导行为,应由直销监管部门处以行政处罚,而不应视为传销罪。

  情节严重的认定应结合传销涉案金额、传销发展人员数量、传销中使用的手段、传销造成的影响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衡量。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本罪追究的主要是传销的组织策划者,多次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加入传销组织的积极参与者。对一般参加者,则不予追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1999 年6 月18 日《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2 条规定:“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故对专门从事传销行为的公司,依照司法解释的规定,不以单位犯罪论处,而对其组织者和主要参与人以自然人犯罪定罪处罚。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实施传销行为,为国家法规所禁止,但为达到非法牟利的目的,仍然实施这种行为,且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持希望和积极追求的态度。

  综上所述,发现传销行为,应当向传销行为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公安机关举报。对将他人骗往异地、限制人身自由从事传销的,可向传销行为地公安机关举报。若您有其它问题,可以登录找法网的官方网站,免费咨询律师!


    如果您还想了解关于传销罪咨询的相关内容,找法网小编为您推荐:

      ◆传销罪的判刑标准具体有哪些

      ◆非法组织传销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传销罪金额立案标准是多少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大家都在问
xx传销要到什么程度才开始定罪,是涉及金钱诈骗的时候吗?
诈骗罪定罪标准如下: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1996年12月16日)的规定: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网 在线
7x24小时在线 平均5分钟响应
继续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流程怎么走
招标流程 9999人浏览
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流程怎么走
关于传销定罪的理解
非法经营罪 9999人浏览
关于传销定罪的理解
交通违章处理委托书范本
交通违章处理 9999人浏览
交通违章处理委托书范本
【传销定罪】传销如何定罪?
非法经营罪 9999人浏览
【传销定罪】传销如何定罪?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