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个税起征点上调多少

2019-08-21 10:38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9898

  2019年1月1月新修订的个税法正式实施,新个税法对个税起征点已经作了修改。那么,个税起征点上调多少呢?个税组成如何呢?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有哪些呢?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帮助到您。

个税起征点上调多少

  一、个税起征点上调多少

  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性所得首次实行综合征税;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优化调整税率结构,扩大较低档税率级距。

  二、个税组成如何

  国家规定,我国的个税由以下十一个税目组成: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

  而我们通常讨论的个税,就是工资薪金所得下的个税,那么,这个个税是怎么扣的呢?请继续往下看。

  三、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有哪些

  1、子女教育: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继续教育: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3、大病医疗: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4、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5、住房租金: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个税起征点上调多少”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知道,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所以,工资达到5000元以上是要扣税的。若您还遇到其它不懂的问题,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在线的律师会对您的疑问进行专业的解答。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