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扣税标准咨询

劳动法规定的15天带薪流产假是针对那些群体?为什么流产后休假单位按病假算

妇幼权益
2019-06-05 15:11:3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关于产假是多少天,根据我国法律应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 我国《劳动法》规定: 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对此做了进一步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的产假规定:
    怀孕第1—6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申请生育指标,以及生产培训等。
      怀孕第6和第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
      怀孕第8个月,可享受2天假期。
      怀孕9个月以上,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产假需提供的证件: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和独生子女证(产妇在子女出生后4个月内办理独生子女证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35天产假。
  • 只要员工和单位存在实际劳动关系,单位拖欠员工工资,员工可以员工可以先和单位进行协商;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由劳动部门进行调节;在调节不成的情况下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裁决。员工可拨打12333针对投诉相关事务进行咨询。
    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劳动法并没有对于具体几天病假的规定,因为劳动者是否患病并不是一个可以预估的可以确定的数值,所以并不适合直接规定具体多少天。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