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扣税标准咨询

我是在工厂上班的,每天除了工作8个小时外,还要加班,下班最早都是晚上的21点钟,而且经常加班加到23点和24点,周末也没得放假,请问工厂这样做合法吗,我可以拥有什么权利?

2019-10-22 19:06:0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1、工作时间: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天工作八小时,每周四十小时。
    2、休息权: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天、每天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三小时,都是宪法赋予劳动者的休息权。用人单位至少应保障劳动者每周至少一次连续24小时的休息。
    3、加班的流程控制:加班首先体现用人单位的意志,用人单位有提出加班建议与审核批准加班的权利,在取得工会和劳动者的同意后,可安排加班。劳动者可以主动提出延长工作时间,在取得工会和用人单位批准后,可加班。
    4、特殊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决定延长工作时间而无需和员工及工会协商。对于紧急情况时(劳动法第四十一条)拒绝加班的,用人单位可以以“不服从正常的工作安排”为由,对员工进行处罚。
  •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1995年国务院将每周不超过44小时修改为每周不超过40小时)。”注意,这里的“每日”和“每周”是任何一日和任何一周都必须达到的,不能这周少于40小时,意味着下周可以超40小时。
    因此公司安排员工加班时应当遵循上述标准进行安排。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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