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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融券利息何时归还

2018-08-09 10:38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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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我国两个证券交易所已经开通融资融券的业务,融资融券又称为信用交易,一般以客户信用账户的额度来确定融资融券的金额。融资融券要收取一定的利息,那么融资融券利息何时归还?收取方式又是怎样的?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融资融券

  融资融券交易,又称信用交易,分为融资交易和融券交易。

  通俗的说,融资交易就是投资者以资金或证券作为质押,向证券公司借入资金用于证券买入,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投资者向证券公司融资买进证券称为“买多”;

  融券交易是投资者以资金或证券作为质押,向证券公司借入证券卖出,在约定的期限内,买入相同数量和品种的证券归还券商并支付相应的融券费用;投资者向证券公司融券卖出称为“卖空”。

  总体来说,融资融券交易关键在于一个“融”字,有“融”投资者就必须提供一定的担保和支付一定的费用,并在约定期内归还借贷的资金或证券。

  二、融资融券利息收取方式

  1、目前融资融券有两项手续费:一是利息,全国统一,融资年息8.6%,融券年息10.6%,融一天的话除以360,以此类推。二是交易佣金,这个各个证券公司不同,有的是万8,有的是和原来帐户佣金一样,具体可和客户经理沟通下。

  至于比例,要看批给你的信用帐户的额度是多少,一般来说,50万资产(含股票)可以批30万的额度。

  2、融资融券收费跟普通账户差不多,多了利息。融资融券客户的授信期限最长只有半年,而且,最终是按照客户实际借贷时间来计算费用的,例如投资者向券商融资,买入股票后,持有了10天就卖出了股票(卖出股票后资金自动归还给券商),那么将只计算这10天内的利息。融资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基准利率。

  3、融资利息=实际使用资金金额×使用天数×融资年利率/360。

  融券费用=实际使用证券金额×使用天数×融券年费率/360。

  实际使用证券金额 = 实际使用证券数量×卖出成交价格。

  实际使用天数按自然日天数计算,算头不算尾,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即T日实际使用开始收取,还款当日不收取;交易过程中T+0使用公司融资融券额度的,公司按照其所使用额度收取一天的利息或费用。

  三、融资融券的风险

  证券投资亏损放大风险

  融资融券交易利用了一定的财务杠杆,可以放大收益但同时也会放大亏损,一旦行情与投资者预期相反,就会造成放大的损失。以融资买入股票为例,假设投资者拥有资金100万元,融资保证金比例为0.5,那么投资者可以先通过普通交易买入市值100万元的股票,再将普通买入的股票作为担保物向证券公司融资买入股票140万元(假设该股票可充抵保证金券的折算率为0.7,融资买入金额=保证金/融资保证金比例=担保物市值×折算率/融资保证金比例=100×0.7/0.5),即总共买入240万元的股票,如果该股票价格下跌10%,普通交易亏损100×10%=10万元,而融资融券交易则将亏损240×10%=24万元,是普通交易亏损的2.4倍。

  被强制平仓的风险

  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如果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清偿债务,或上市证券价格波动导致担保物价值与其融资融券债务之间的维持担保比例低于追保线,且不能按照约定的时间、数量追加担保物时,将面临被证券公司强制平仓的风险。投资者出现其他严重违约或危及本公司债权的情况,也可能导致强制平仓。通常,强制平仓的过程不受投资者的控制,投资者必须无条件地接受平仓结果;如果平仓后投资者仍然无法全额归还融入的资金或证券,还将继续被追索。

  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如果投资者信用资质状况降低,证券公司将相应降低对投资者的授信额度,或者证券公司提高相关警戒指标、平仓指标,可能会给投资者造成经济损失,该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如果因自身原因导致其资产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或者出现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破产、解散等情况时,投资者将面临被证券公司提前了结融资融券交易的风险,可能会给投资者造成经济损失,该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如果发生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或折算率调整、标的证券范围调整、标的证券暂停交易或终止上市等情况,投资者将可能面临被证券公司提前了结融资融券交易的风险,可能会给投资者造成经济损失,该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以上就是“融资融券利息何时归还”的相关内容,如果读者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找法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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