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租赁合同未到期,承租方各种理由拒接支付租金,也不搬离门面终止合同,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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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发给承租人书面通知,要求其限时交还房屋,如果对方拒不接受,可以要求街道办事处和物业一起送达或者公证送达,如果承租人仍然不愿意搬出则可提出侵权之诉,要求其返还房屋,如果对方还不愿意搬出,可向法院要求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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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外出未归或是拒不搬走,租赁合同届满,而房东想要收回房子时,应该按照以下方式处理:承租人通知出租人的近亲属、单位或签证部门按到期日搬迁的,作原租约未延续不再交租金处理;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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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合同法相关规定,第二百二十七条:【租金的未支付、迟延支付和逾期不支付】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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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