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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协议退伙 合伙协议约定
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2、通知退伙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3、当然退伙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作为合伙人的
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3)作为合伙人的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