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协议咨询

和人合伙开公司没签合同???大股东账目不清???我想退股咋办

2019-09-24 22:51:0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由于*****公司股东*****在2009年4月29日离开公司,提出退本股权,特申请办理股权转让协议。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股权转让协议:
    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姓名(转让方): 乙方姓名(受让方): 住所: 住所: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第一条
    股权的转让:
    1、甲方将其持有该公司 %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转让的股权;
    3、甲乙双方确定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万元;
    4、甲方保证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不存在第三人的请求权,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
    5、甲方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中尚未实际缴纳出资的部分,转让后,由乙方继续履行这部分股权的出资义务。(注:若本次转让的股权系已缴纳出资的部分,则删去第5款)
    6、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即享受 %的股东权利并承担义务。
    甲方不再享受相应的股东权利和承担义务。
    7、 甲方应对该公司及乙方办理相关审批、变更登记等法律手续提供必要协作与配合。
    第二条 转让款的支付:
    (注:转让款的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由转让双方自行约定并载明于此)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 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
    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2、 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四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通过诉讼解决。
    第五条 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生效之日即为股权转让之日,该公司据此更改股东名册、换发出资证明书,并向登记机关申请相关变更登记。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该公司存档一份,申请变更登记一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 建立劳动关系就应该签订劳动合同,股东上班也要。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及时发工资,单位违法,当事人可以要求赔偿,如果不予赔偿,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申诉。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
    (一)、
    (三)、
    (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七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下列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监察事项。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合伙是合伙企业或者临时合伙组织的经营方式。投资更多的是一个经济概念,我认为可以理解为凡投入资金进行经济活动,都可以认为是投资。 关于你提出的新问题,因为涉及标的金额较大,处理不当有可能给你带来较大的损失,所以,康律师建议你务必在当地聘请一位好的律师为你提供代理服务。律师在这里的解答仅仅给你一个参考,但不能解决你的问题并实现你的权利。这一点希望你能够明确意识到。 关于问题的解答:
    1.你签订的协议是否是增资入股协议、你是否有有效的股东身份,这直接影响你的权利。根据你的叙述,有可能你的股东身份不能成立。具体认定要看协议的内容。
    2.公司从管理需要,可以通过一定的程序任命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就有权聘任经理。所以,你不能对你的职务变动提出赔偿。在劳动法意义上,如果公司的安排侵犯了你的劳动者权利,你有权提出索赔。
    3.你准备退股,这要适用公司法关于股东转让股份的规定;如果你签订的协议不是入股协议,则你可以以对方为被告请求判决对方承担欺诈的民事责任
    4.你想要获得补偿,这适用劳动法的规定。补偿的标准是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最多补偿12个月(工作12年),但是如果是劳动者自己提出辞职的,可以不补偿。
  • 合伙协议的应包含内容:为了避免经济纠纷,在合伙企业成立时,合伙人应首先订立合伙协议(又叫合伙契约,或叫合伙章程)其性质与公司章程相同,对所有合伙人均有法律效力,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合伙企业名称(或字号)和所在地及地址;
    (2)合伙人姓名及其家庭地址;
    (3)合伙企业的经营以及设定的存续期限;
    (4)合伙企业的设立日期;
    (5)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6)合伙人的投资形式及其计价方法;
    (7)合伙的退伙和入伙的规定;
    (8)损益分配的原则和比率;
    (9)付给合伙人贷款的利息;
    (10)付给合伙人的工资;
    (11)每个合伙人可以抽回的资本;
    (12)合伙人死亡的处理以及继承人权益的确定;
    (13)合伙企业结账日和利润分配日;
    (14)合伙企业终止以及合伙财产的分配方法;
    (15)其他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的事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