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协议咨询

如何在合作伙伴中不签署合作协议就开设一家联合店,以取消该店4个月的股份

2020-03-07 21:40: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
      
    1.合伙企业的清算人一经确定,即应接管合伙企业及其全部财产,同时全面清理和核查企业的财产及其债权债务,并在查实的基础上,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资产负债表与财产情断是清理债权债务的重要依据,必须如实编制。
      
    2.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合伙企业解散前已经订立的墓前尚未履行的有关合同事项,清理拖欠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结算尚未结清的债权债务事宜等。清算人在处理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时,应遵循作出的处理决定必须合法;有利于保护债权人、企业职工及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迅速了结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尽可能减少损失等原则。
      
    3.解散时,清算人应当对合伙企业纳税事项进行清理,发现右欠缴税款的情况,应及时报请国家税务机关逐项查实,并依法将所欠税款缴齐。
      
    4.清算人接管合伙企业后,应着手清理其债权、债务,包括按合同约定产生和法律规定产生的债权、债务。合伙企业对某一特定的当事人既享有债权又负有债务的,其债权与债务可以按规定相互抵消。在上述基础上,以企业现有财产抵偿债务,不足部分依法进入破产程序或要求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全体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应当负连带责任;对内则应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分担,协议未约定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或者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担。但是对造成合伙经营亏损有过错的合伙人,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度相应的多承担责任。
  • 设立中小企业或者公司有风险,稍有不慎,不但会设立公司失败,血本无归,而且还有债务缠身的风险。因此,非常有必要在设立公司前,签订明确的合作协议或者合同,以明确各方的职责、权利与义务,尽可能确保公司设立成功,免留后患。
      设立公司前最好签订合作协议
      目前,在法律上没有强制规定合伙设立公司的,必须要签订合作协议或合同,设立公司前各股东可以选择签,也可以选择补签。因为选择合伙设立公司的,大多是亲戚朋友等熟人,都有着非常强的人身信赖关系,很多时候都不在意是否签合作协议。
      但设立公司前,股东如为两人以上的,最好在设立公司前签订《投资设立公司协议》或《合作协议》。法律虽然未要求公司股东之间签署协议,但由于公司章程、口头约定等大多难以详述股东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股东之间一旦产生争议,发生纠纷,就会陷入因无合同或协议依据而难以解决的境地,并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行,损害公司的利益,最终也损害股东的利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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