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支票出票人向规定区域以外的收款人出票的,背书人向规定区域以外的被背书人转让票据的,区域外的银行不予受理,但出票人、背书人仍应承担票据责任。那么,转账支票背书转存是什么呢?现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
一、转账支票背书转存
通常,客户付给我们的支票是需要存入我们公司的账户。背书转存是指客户付给我们的支票不存入我们公司的账户,我们公司只是在支票背面,中间的方格内盖上财务章、人名章后,这张支票就可以当作我们公司的支票使用了。
二、转账支票背书的注意事项
票据出票人在票据正面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票据不得转让;其直接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出票人对其直接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被背书人提示付款或委托收款的票据,银行不予受理。票据背书人在票据背面背书人栏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背书人对其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票据上的效力。
依法背书转让的票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冻结票据款项。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和《支付结算办法》规定的,票据无效;承兑人、保证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和《支付结算办法》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他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背书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和《支付结算办法》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前手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
背书转存是指客户付给我们的支票不存入我们公司的账户,我们公司只是在支票背面,中间的方格内盖上财务章、人名章后,这张支票就可以当作我们公司的支票使用了。以上就是转账支票背书转存是什么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