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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账支票背书需要注意的事项

2019-09-24 16:48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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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都知道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背书应当连续。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票据权利。非经背书转让,而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票据的,依法举证,证明其票据权利。那么,转账支票背书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呢?现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

  一、转账支票背书需要注意的事项

  票据出票人在票据正面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票据不得转让;其直接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出票人对其直接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被背书人提示付款或委托收款的票据,银行不予受理。票据背书人在票据背面背书人栏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背书人对其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票据上的效力。

  依法背书转让的票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冻结票据款项。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和《支付结算办法》规定的,票据无效;承兑人、保证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和《支付结算办法》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他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背书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和《支付结算办法》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前手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

  二、转账支票的特点

  1、无金额起点的限制;

  2、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得支取现金;

  3、转账支票可以背书转让给其他债权人;

  4、客户签发的转账支票可直接交给收款人,由收款人到其开户银行办理转帐;

  5、转账支票的收款人名称、金额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的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

  转账支票背书需要注意的事项还是有很多的,希望大家能够重视。客户应在其存款账户的余额内签发支票。如透支银行予以退票,并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千元的罚款。以上就是转账支票背书需要注意的事项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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