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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税务登记时担任财务负责人,中途退休,现在不在这家公司,但财务负责人没有变更,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公司税务
2021-04-12 08:55: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你好:按过错承担责任
  • 税务登记是税务机关依据税法规定,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登记管理的一项法定制度,也是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法定手续。税务登记是整个税收征收管理的起点。如果纳税人的税务登记内容发生了变化,纳税人首先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且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那天起的30天内,持相关证件到以前税务登记的机关处申报并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如果按照规定可以不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的,则也要在有关部门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起的30天内,持相关证件到以前税务登记机关处进行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纳税人发生以下情况时,则需要进行变更税务登记:

      
    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名称变化

      
    2、变更法定代表人

      
    3、经济类型的改变

      
    4、经营地点的改变

      
    5、生产经营范围或者方式的改变

      
    6、生产经营期限的变更

      
    7、开设分支机构或者关闭下属单位

      
    8、主要经营电话号码发生变化

      
    9、其他税务登记的变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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