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咨询

我租了房子,租期是一年,房租是半年一次,交了1000张押金。 虽然从现在开始还有20天以上就要支付下半年的房租了,但房东对我说已经不想租房租了之后,房东对我说想让我支付下半年的房租。 合同上写的,否则你要被起诉怎么办?

2020-06-15 10:27: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及处理纠纷的实践,你所说的属于你拥有房屋租赁中的押金返还请求权,通常是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无论基于何种理由,出押人不享有押金的返还请求权。当合同关系终止时,出押人依约返还了租赁物、承包物等,且并无其它不履行合同义务情形的,出押人有权请求债权人返还押金或已扣除损害赔偿后的余额。
    因此,如果租房合同已终止或解除,也不存在拖欠租金等相关费用与物品损坏的情形,房东仍然不予退还押金,与房东协商还不能解决,建议:请所在地的居委会或派出所协调解决,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 你好,根据租赁合同约定起诉房东,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如需帮助可联系律师。
  • 你好,需要根据合同的具体条款来定,如合同对租金的上限进行约定,应和房东协商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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