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不一定构成了重婚罪。重婚罪主要是指已经登记结婚又和别人登记结婚,明知他人已经登记结婚,还去登记结婚,明知他人已经登记结婚,还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婚外情不一定构成了重婚罪。如果长期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则涉嫌重婚犯罪。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
自诉提起重婚罪的诉讼主体只能是受害人。公诉重婚罪的诉讼主体是检察院。重婚罪的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找法网提醒您,重婚罪的认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
2.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成立婚姻关系;二是没有配偶的人,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4.主观要件,在主观上为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