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罪认定咨询

我未婚生子我现在要求离婚彩礼钱是否要退回?

离婚
2019-10-26 11:25:3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否则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被请求方必须具有法定的过错行为。
    (二)请求方无法定过错行为。
    (三)必须因法定过错行为给请求方造成了损害。
    (四)必须因法定过错行为导致了离婚 。
    因此,只有具备了上述条件的情况下,才能够在提出离婚的同时向对方主张一定的赔偿金。否则除非对方自愿给付一定的补偿,不然法院是不会支持离婚损害赔偿的要求。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
    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取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 非婚生子社会抚养费的标准(以生育行为发生在现居住地为例):

      
    1、未婚生育的第一胎子女,应当责令其补办结婚登记

      
    2、未婚生育的第二胎子女,征收二倍的社会抚养费。

      2017年我国已放开了二胎政策,但是超生的或其他不符合二胎生育条件的依然要缴纳社会抚养费。

      
    3、未婚生育第三胎甚至以上子女的,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4、社会抚养费只缴纳一次即可,不限地区。

      
    5、如需缴纳社会抚养费,那么夫妻二人都需要缴纳而并非一人缴纳即可。

      由上我们可知,国家虽然放开了二胎政策,但是依然需要公民注意是否符合放开二胎政策的放开条件,对于不符合二胎的生育条件或发生超生的,生育的夫妻需要缴纳相关的社会抚养费。
  • 婚姻关系成立以后,女方要求离婚彩礼钱只在以下两种情形下应退还:
    1.未共同生活;
    2.因支付彩礼钱导致男方生活困难。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