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优化国有企业审计监督的几点思考

2020-10-23 10:24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9898

  国有企业他是受到审计监督的,因为国有企业它的一个权利还是比较大的,在某些领域它具有一些独特的优势,所以说需要对国有企业进行一个监督,那么怎么优化国有企业的一个审计监督呢。接下来由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优化国有企业审计监督的几点思考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优化国有企业审计监督的几点思考

  一是健全审计监督机制。定期开展培训,加强对国有企业内部审计人员的指导以及对内部审计质量的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经营运作中的问题,推动形成有效的内部审计管理和运行机制。联合纪检监察、组织、财政、税务、国资监管等部门,建立协同配合、问题移送和案件查处机制,发挥监督合力,对发现的违规违法问题及时沟通、反馈和处理。完善督查整改机制,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布审计结果,加大跟踪督促整改力度,内外结合促进问题整改落实。

  二是创新丰富审计方式。将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与资源环境审计、金融审计、投资审计等项目相结合,充分整合资源,协同开展工作,提高揭示矛盾和风险、查出重大违规违纪问题的可能性,共享审计成果,提高审计成效。对国有企业开展经常性审计的同时,适时地选取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关键领域某一专题开展跟踪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深入分析问题产生原因,提出行之有效的建议。

  三是强化审计队伍建设。建立常态化的审计培训机制,组织审计人员参加企业专业知识、实践和业务能力培训,学习国家对国有企业改革方面的方针政策,不断更新知识,提高审计人员的自身素质,培养一批国有企业专业审计人才。有效借助社会资源,积极开展与内部审计机构、社会审计组织、国资监管部门、高等院校的交流和合作;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建立定期的交流研讨平台,弥补审计人员在知识储备上的短板,缓解审计资源缺乏的困境。

  四是建立健全大数据审计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大数据审计制度体系建设,采取企业财务数据与业务数据并重的方式,为审计人员提供实务操作指引,推动审计工作流程优化和规范。建立企业审计数据平台,及时采集国有企业、国资监管平台、产权交易平台等数据,运用大数据、云计算技术,全面分析比对海量数据,及时对企业发展中的风险隐患进行预警。通过学习数学、审计、计算机等方面的基本原理和方法,提升审计人员综合运用专业知识和分析比对的能力,建立数据分析模型,有效查找问题疑点。

优化国有企业审计监督的几点思考

  二、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

  财务会计报告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财务会计报告。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由公司的会计报表(或会计表册)构成。所谓会计报表,是以货币形式综合反映公司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的书面报告文件。公司制作财务会计报告的时间是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我国的会计年度是指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此外,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必须经法定机构依法审查验证,即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必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由会计师事务所作为独立的第三方,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鉴于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中的重要作用,为了保证审计结论的客观公正,公司法一方面强调公司应当向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拒绝、隐匿、谎报;另一方面又规定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定。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就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表决时,应当允许会计师事务所陈述意见。法律的这一规定主要是针对实践中存在的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操纵会计师事务所做假账的现象,这直接影响了外部审计结果的客观和公正。因此,为了保障审计结果的合法有效,真正发挥外部审计的监督作用,新公司法增设了这一规定,从制度上保障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

  应当指出的是,新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五条删除了旧法关于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种类的规定,仅笼统规定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制作。修订的原因除了旧法规定已经与现实不符外,还考虑到这些应该是财会制度规定的范畴,不宜在法律中作过于具体规定,而应该交由行业主管部门决定。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优化国有企业审计监督的几点思考的相关内容,国有企业在某些方面它往往具有优势地位,所以需要进行监督。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