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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员工的集资款是否算公款

2020-02-03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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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集资款是指企业为生产自救,向职工集资形成的企业对职工的负债。那么,国有企业员工的集资款是否算公款?国有企业是否可以进行债权转让?国有企业合并的方式,有哪些?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来详细说明一下。希望对大家会有所帮助。

  一、国有企业员工的集资款是否算公款

  国有企业员工的集资款算公款,公款的两个特征所有权属公有以及钱款或特殊形式货币。

国有企业员工的集资款是否算公款

  《刑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

  本规定实质是认定财产转移的同时财产所有权发生了转移,其法律依据是国家相关法规或体现借贷关系的相关合同。

  基于此,类似国有单位非正当收入的资金(如违规的罚没款),因其当时所有权属公有,挪用或滥用,应按公款相关法规处罚。

  二、国有企业是否可以进行债权转让

  根据《合同法》第七十九条之规定,有三种情形下的合同权利是不得转让的。现简要阐释如下:

  第一种是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此处不得转让的是特定合同的合同权利,主要是因为合同性质决定了合同权利只能在特定当事人之间发生。这类债权常见的有两种:

  (1)、以特定的债权人为基础发生的合同权利,例如,以某特定演员的演出活动为基础订立的演出合同而产生的合同权利;

  (2)、从权利不得与主权利分离而单独转让。通常认为,具有人身性质的债权不得转让。此处的债权是法定债权,不是意定债权,不能适用《合同法》第七十九条之规定。比如: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之类的侵权债权、抚养费请求权、抚恤金请求权等法定之债,均是法定债权,均不得转让。

  第二种是依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当事人在订合同时可以对权利的转让做出特别的约定,禁止债权人将其享有的合同权利转让给第三人,只要这样的约定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和社会的公共道德。这也是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的具体体现。

  第三种是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如: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债权转让有关问题的通知》之规定,下列资产不得对外公开转让:债务人或担保人为国家机关的不良债权;经国务院批准及全国企业政策性减半破产计划的国有企业债权;国防、军工等涉及国家安全和第三信息的债权以及其他限制转让的债权等等。

  特别说明的是,此处不得转让的债权,是指不得转让合同权利的全部或部分,而不是依据其他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一般民事权利。比如:发起人持有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依据《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规定被淘汰的设备,不得转让给他人使用等等,均不属于本条规定之范畴。

  国有企业可以进行债权转让的,但是如果是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不能进行转让的,那么就不得进行转让。同时,如果该债权合同性质表明该债权是不能转让的,则也不能进行转让。

  三、国有企业合并的方式

  1、购买式合并合并方用现金或者其他有价证券购买被合并方的资产,取得对资产的全部经营权和所有权,被合并的法人资格自行消失。这种形式主要是在不同所有制或不同隶属关系的企业之间进行,是一种完全意义上的有偿合并。

  具体又可分为一次性购买和分期购买等不同形式。由于企业是在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转让,所以,资产评估较为严格,市场性较强。2、承担债务式合并根据承担债务的程度不同又可分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在资产和债务等价的情况下,合并方以承担被合并方全部债务为条件,接收其全部资产和经营权,被合并方法人资格自行消失。这属于完全有偿合并。

  另一种情况是,合并方以承担被合并方部分债务、提供技术、管理为条件,取得被合并方的部分资产所有权和全部经营权,被合并方虽然更换了厂名和领导班子,丧失了经营权,但仍然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企业的原所有制性质不变。这是一种部分有偿合并。

  3、抵押式合并以抵押形式转移产权,进而以赎买手段进行产权再转移,这种形式主要是在资不抵债的集体所有制企业与其最大的债权人之间进行的。

  具体做法是:先将企业全部资产作价抵押给最大的债权人(往往是银行),实现所有权首次转移。转移后,原企业法人资格自行消失,债务挂账停息。然后由债权人和企业主管部门协商,利用原厂设备资金,根据市场需要选定新产品,组建新企业,聘请新的法人代表,并将新企业部分利润以租赁费形式分期偿还债务。

  如按规定时间全部还清债务后,赎回所有权,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再转移。这也是一种完全的有偿合并。4、举债式合并在合并实践中出现了一种“小鱼吃大鱼”的举债式合并。一些小企业,主要是集体企业、乡镇企业,为了发展规模经济以取得规模效益,利用其经营、管理上的优势,大量举债,筹集资金合并大企业。

  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从中,我们可以得知,《刑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国有企业员工的集资款算公款,公款的两个特征所有权属公有以及钱款或特殊形式货币。若是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上的在线律师。他们一天24小时在线,能随时为大家解答法律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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