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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因公司股东必须企业营业执照借款,能否去财产公证该借款的全部义务由公司股东担负,与法定代表人不相干?

公证
2020-07-27 09:18: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企业法人符合破产条件,向法院申请破产后,债权人应当向管理人申请债权,由破产财产偿还;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余下债务不再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 广义的股东借款指股东运用借款、往来款、领取备用金、预领材料款等多种形式向公司领取资金。股东可以向公司申请借款。但同时,我国《公司法》禁止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 股东如果股东不是任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下,是可以借款的。股东可以向公司借款。公司股东通常情况下不用承担债务责任,特殊情况下要承担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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