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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罪与挪用公款罪的区别

刑事辩护
2021-09-21 18:21: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与挪用特定款物罪具有以下区别:
    1、犯罪主体不同。
    2、犯罪目的不同。
    3、犯罪客体不同。
    4、犯罪的客观方面不同
  • 挪用特定款物罪与挪用公款罪有以下区别:
    1、犯罪主体不同。
    2、犯罪客体不同。
    3、行为对象不同。
    4、客观方面成立犯罪的条件不同。《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的区别如下:
    1、犯罪主体不同: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罪的主体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
    2、行为人的主观意识不同:挪用公款罪的目的是非法取得对公款的使用权;贪污罪的目的是非法取得公共财物的所有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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