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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为有限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认缴30万元,其他股东认缴20万元。现在被强制执行的公司无法执行,账户上也没有钱。你能申请执行法定代表人的财产吗?是否可以添加其他股东作为执行人?找到答案

2022-06-22 12:45: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有充分证据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转移公司资金到个人账户构成抽逃注册资金,或者有充分证据证明法定代表人个人账户的钱就是有限公司的钱,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变更或追加其法定代表人为被执行人,从而对其个人账户采取冻结措施
  • 具体按照法律规定办理
  • "借钱不还申请执行的程序如下:
    1、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3、若其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将会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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