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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法院宣判后移交国税是什么回事

2021-12-16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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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虚开发票这种情况来说,虚开发票是需要受到处罚的,我们在虚开发票的过程中,要按照相关的规定来进行处罚。那么虚开发票有的后果有哪些呢?怎么样去处罚虚开发票这种行为呢?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虚开法院宣判后移交国税是什么回事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虚开法院宣判后移交国税是什么回事


  法院对虚开发票罪既遂的处罚:

  1、构成虚开发票罪既遂的,法院一般应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属于情节特别严重情形的,法院则应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虚开法院宣判后移交国税是什么回事

  二、虚开发票罪认定标准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于1996年10月17日发布的《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虚开税款数额1万元以上,应当依法定罪处罚;虚开税款数额10万元以上,属于“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与“有其他严重情节”适用相同的量刑档次;虚开税款数额50万元以上,属于“虚开的数额巨大”,与“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适用相同的量刑档次。由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与虚开发票罪是在同一条中规定的,故在新的司法解释出台前,虚开发票罪“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标准可按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的标准进行折算并参照执行。

  三、普通发票与专用发票区别

  1、发票的印制要求不同:

  根据新的《税收征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未经前款规定的税务机关指定,不得印制发票。

  2、发票使用的主体不同:

  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只能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小规模纳税人需要使用的,只能经税务机关批准后由当地的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则可以由从事经营活动并办理了税务登记的各种纳税人领购使用,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也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领购使用普通发票。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虚开法院宣判后移交国税是什么回事的相关内容,开发票的过程中要遵守法律法规,不能够存在虚开发票的行为。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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