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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精神抚慰金赔偿标准

2021-12-15 16:11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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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都知道,作为一种强制性购买的保险,交强险是很重要的。我们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可以通过交强险获得交易的赔偿,那么交强险应该如何去赔偿呢?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交强险精神抚慰金赔偿标准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交强险精神抚慰金赔偿标准


  精神损害抚慰金属于交强险的赔偿范围,不过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排序在其他赔偿项目足额赔偿后再计算。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第8条的规定,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死亡的,被告承担的赔付项目包含精神损害抚慰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属于保险人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范围。

  法院对于交强险的精神赔偿原则是:(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原则上在其他赔偿项目足额赔偿后,在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内赔偿。


交强险精神抚慰金赔偿标准

  二、交强险赔偿标准:

  (一)车主有责任交强险赔偿标准

  1、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2000元;

  2、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0元;

  3、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0元。

  (二)车主无责任交强险赔偿标准

  1、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100元;

  2、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元;

  3、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元。

  交强险的强制实施肯定是有它的必要性,可以使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赔偿得到保障,促进道路交通安全。交强险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及时和基本的保障,购买是必要的。所以说所有的车主都必须进行投保。

  交强险在赔偿的时候,会涉及到一个财产损失,车主们需要明确这个财产损失的定义是什么,财产损失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直接造成事故现场受害人现有财产的实际损毁。如果是是被保险车辆内自己东西的丢失或者说财产的损失,是不在交强险内赔偿范围的。

  三、交强险之内是否按责任比例赔偿

  交强险范围内不是按比例赔付的,只要你占责任就会全额赔付,但不能超过上限。

  超出交强险赔付金额的按事故责任比例赔付的。比如你在此次事故中占主要责任(即70%),对方次责(即30%)那么按交强险互碰自赔的原则先由你们各自的交强险公司赔付自己的车不超过2000元,超出部分按比例赔偿。

  就是说双方共同损失为10000元的话那么10000元-4000元(双方交强险陪的)=6000元。这6000元按比例承担你就得承担70%,即4200元,对方承担30%,1800元。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交强险精神抚慰金赔偿标准的相关内容,交强险的购买是需要按照交强险的购买规定来购买的,不能够出现没有购买交强险的情况。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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