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坯房咨询

房子卖给别人了,我的户籍是多年来的原住址,家里没有房子,户籍会自动注销吗? 我老家的房子卖了,现在是别人的家,我的户口是以前的房地址,可是我当地没有房地产,我的户口之后没有吗? 我可以搬到哪里,你会被强制注销吗?

2020-06-01 18:09: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一般来说,当事人的户口不迁走的前提下,新房东是不能在房产所在地落户的(非亲属之间,不能进行户口投靠);  
    2、因此,二手房的受让者一般来说,会在购房合同中,与当事人明确约定户口迁出时限,当事人应根据该合同的约定办理相关手续;  
    3、否则对方是有权聘请专业人士维权或者采取其他必要的措施保障本人的权益的(如退房等);  
    4、当事人具体可以事先咨询房产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 你好 具体咨询当地拆迁办
  • 房子现在登记谁名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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