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咨询

您好,您是否想知道个人所得税是否为继承财产的再出售支付1%的房价或20%的利润?您能自己选择吗?

2020-08-27 19:51: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个人承担社保部分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 基本医疗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6]10号)第一条“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规定,个人在社保中心缴纳的社保费可以在计算个税前扣除。
  • 依据法定继承、遗嘱继承而获得房产的,是不需要缴纳20%个人所得税的。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 需要的。房产在继承时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只需要缴纳房产评估值2%的公证费。如果继承的房产再出售,则视为二手房交易,涉及的税费包括以下几方面:卖方需要缴纳的费用:印花税:房款的
    0.05%,交易费:3元/平方米,营业税:全额的
    5.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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