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个税起征点是什么时候调整的

2021-11-17 12:02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9898

  个人所得税五千元的起征点是经过数次调整之后得出的最新起征点,最近一次起征点修改是在2018年的时候。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个税起征点是什么时候调整的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个税起征点是什么时候调整的

  个税起征点是2018年10月1日更改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举行了闭幕会,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


个税起征点是什么时候调整的


  二、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金额

  1、子女教育每个月扣除标准为1000元,一年可扣除12000元。

  2、继续教育每个月扣除标准为400元,一年可扣除4800元,若是进行技能职业教育或者专业技术职业资格教育一年可扣除3600元。

  3、大病医疗一年最高可扣除60000元。

  4、住房贷款利息每个月扣除标准为1000元,一年可扣除12000元,若夫妻双方在同一城市工作,可以选择一方来扣除。

  5、住房租金每个月扣除标准是1500元、1000元和800元,扣除金额需要根据城市而定。

  6、赡养老人每个月扣除标准为2000元,一年可扣除24000元,若不是独生子女,共同赡养老人,子女平均扣除,赡养老人年龄需要在60周岁及以上。

  三、个人所得税的调整历史

  2003年10月22日,商务部提出取消征收利息税,提高个人收入所得税免征额等多项建议。

  2005年初, 广东财政再次对个税免征额提高进行调研,以便为中央尽快出台税改政策提供参考依据。

  2005年07月26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

  2005年08月23日, 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首次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

  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再次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免征额1600元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对个人所得税法进行了第四次修正。

  2007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个人所得税免征额自2008年3月1日起由1600元提高到2000元。

  2008年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

  2010年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取得的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2011年6月30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6月30日表决通过了个税法修正案,将个税免征额由2000元提高到3500元,适用超额累进税率为3%至45%,自2011年9月1日起实施。

  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七次修正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个税起征点是2018年10月1日更改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举行了闭幕会,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个税起征点是什么时候调整的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