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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注册商标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2019-05-30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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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违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了解其相关内容是很有必要的。那么,假冒注册商标罪构成要件有哪些呢?怎么处罚呢?下面就跟随找法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假冒注册商标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1、该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和单位,即任何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个人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情节达到犯罪标准的即构成本罪。

  2、该罪侵犯的客体为他人合法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以及国家商标管理秩序;

  3、该罪主观方面为故意,且以营利为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

  4、该罪的客观方面为行为人实施了刑法所禁止的假冒商标行为,且情节严重。

假冒注册商标罪构成要件

  二、假冒注册商标罪怎么判刑处罚?

  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二)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二)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第8条、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相同的商标”,是指与被假冒的注册商标完全相同,或者与被假冒的注册商标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足以对公众产生误导的商标。

  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使用”,是指将注册商标或者假冒的注册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产品说明书、商品交易文书,或者将注册商标或者假冒的注册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等行为。

  第13条、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假冒注册商标犯罪,又销售该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定罪处罚。

  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假冒注册商标犯罪,又销售明知是他人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应当实行数罪并罚。

  第220条、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三、假冒注册商标罪处罚谁?

  如果是个人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只要行为人达到了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该个人即是被处罚人。

  如果是单位、企业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实行两罚制,首先对单位、企业判处罚金,然后对单位的直接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追究同上述个人一样的刑事责任。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假冒注册商标罪构成要件有哪些”的相关内容,假冒注册商标罪构成要件主要包括四个方面,除此之外,还应了解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相应处罚措施。若您还遇到其它不懂的问题,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在线的律师会对您的疑问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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