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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时间怎么确定

2019-09-24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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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论在企业核算还是在国民经济核算中折旧都指:在所考察的时期中,资本所消耗掉的价值的货币估计值。在国民收入帐户中也称为资本消耗补偿。一般折旧都是指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那么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时间怎么确定呢?找法网小编提供以下解释。

  一、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时间怎么确定

  1、固定资产会计计提折旧日期为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也就是你购入安置好可以使用的次月,跟发票无关。

  2、税务的计提折旧日期为取得发票的次月。前者为6月入账、7月提折旧,后者为7月入账、8月提折旧。

  二、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机器、机械、建筑物、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固定资产是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①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②使用年限超过一年;③单位价值较高。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

  从会计的角度划分,固定资产一般被分为生产用固定资产、非生产用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不需用固定资产、融资租赁固定资产、接受捐赠固定资产等。固定资产是企业的劳动手段,也是企业赖以生产经营的主要资产。

  三、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范围

  (1)房屋建筑物;

  (2)在用的机器设备、食品仪表、运输车辆、工具器具;

  (3)季节性停用及修理停用的设备;

  (4)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和以融资租赁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不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1)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2)以前年度已经估价单独入账的土地;

  (3)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

  (4)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和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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