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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司借帐盖公司印鉴,公司法人代表签字因为我也是股东之一,所以成为别的股东的名义,现在公司的账本成为个人的名义,实际上公司存在的只是改变了法人的代表,改变了名字,住所没有变,法人的代表只是改变了别的股东

2020-05-26 08:45:4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我国的公司法人包括两种基本类型,即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其中,有限责任公司是由50个以下的股东设立的公司法人;股份有限公司是采取发起设立或募集设立的方式成立的公司法人。
    我国公司法人的特点在于:由出资人或股东以法律行为设立;以营利为目的;设立人不限,可以是国有财产授权投资或经营单位、其他类型法人及个人;其规范依据,特殊的主要为《公司法》等。
  • 法定代表人代表代表企业法人的利益,按照法人的意志行使法人权利。法定代表人在企业内部负责组织和领导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对外代表公司全权处理一切民事活动。
    法定代表人的权力,是由法人赋予的,法人对法定代表人的正常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如果法定代表人的行为超出法人授予的权利范围,法人就可能为其承担责任。
  • 法定代表人的责任: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二)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三)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四)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五)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六)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我国《刑法》第31条规定:“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相关单位犯罪而追究法定代表人刑责的举不胜举。
  • 公司股份转让的情况:
    一、在公司的股东之间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35条规定:“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二、股份转让给股东以外的其他人。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份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
    2、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份,如果既不同意转让又不构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这种程序上的规定并不是限制股份的转让,而是保护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
    股东转让股份的程序:
    1、欲对外转让股权的股东应向其他股东递交《股份转让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列明受让人名称、转让股份份数、拟转让价格、其他股东优先购买的有效期间,特别是“其他股东优先购买的有效期间”应当是一段合理的期间,时间长度应当能让其他股东召开股东会议并筹集相应的购买资金。
    2、其他股东应在优先购买的有效期间内召开股东会议进行表决,以决定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3、决定购买的股东应在表决后的有效时间内出资购买,股东表示购买但又迟迟不出资购买导致已过优先购买有效期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4、其他股东不召开股东会,或者召开股东会议但没有股东愿意购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股东可以对外转让其股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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