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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是怎样的

2023-01-26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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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是,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动物和植物品种,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违反法律道德的发明创造。

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是怎样的,专利权终止后可以用么

  一、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是怎样的

  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是:

  1.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2.科学发现。它是指对自然界中客观存在的现象、变化过程及其特性和规律的揭示。

  3.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4.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它是以有生命的人或者动物为直接实施对象,进行识别、确定或消除病因、病灶的过程。

  5.动物和植物品种。但是对于动物和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专利法的规定授予专利权。

  6.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7.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二、专利权终止后可以用么

  专利权因保护期限届满终止后可以用的。找法网提醒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发明专利权自申请日经过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自申请日经过十年,外观设计专利权自申请日经过十五年,权利自动终止,无法续展,任何人可以自行实施该专利内容。

  三、专利权已经终止可以申请恢复吗

  专利权已经终止可以申请恢复的。但只有专利权人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权利终止的,才可以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申请恢复权利。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条,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

  当事人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的规定请求恢复权利的,应当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并办理权利丧失前应当办理的相应手续;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恢复权利的,还应当缴纳恢复权利请求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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