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专利法中专利权的内容是什么

2019-12-13 11:47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9898

  在我国,专利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人们对其专利的保护意识是越来越高了。那么,专利法中专利权的内容是什么呢?专利法的一般条款内容有哪些呢?专利法保护的对象有哪些呢?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帮助到您。

专利法中专利权的内容

  一、专利法中专利权的内容是什么

  专利权人享有以下权利:

  1、独占实施权

  独占实施权包括两方面:

  (1)专利权人自己实施其专利的权利,即专利权人对其专利产品依法享有的进行制造、使用、销售、允许销售的专有权利,或者专利权人对其专利方法依法享有的专有使用权以及对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专有使用权和销售权;

  (2)专利权人禁止他人实施其专利的特权。除专利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人有权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其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销售、允许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销售、允许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外观设计专利权人有权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其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2、转让权

  是指专利权人将其获得的专利所有权转让给他人的权利。转让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3、许可实施权

  许可实施权是指专利权人通过实施许可合同的方式,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并收取专利使用费的权利。

  4、标记权

  标记权即专利权人有权自行决定是否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

  5、请求保护权

  请求保护权是专利权人认为其专利权受到侵犯时,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请求专利管理部门处理以保护其专利权的权利。保护专利权是专利制度的核心,他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实施其专利,侵犯专利权并引起纠纷的,专利权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

  6、放弃权

  专利权人可以在专利权保护期限届满前的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声明或以不缴纳年费的方式自动放弃其专利权。专利法规定:“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专利权人提出放弃专利权声明后,一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其专利权即可终止。

  放弃专利权时需要注意:a、在专利权由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共有时,必须经全体专利权人同意才能放弃;b、专利权人在已经与他人签订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的情况下,放弃专利权时应当事先得到被许可人的同意,并且还要根据合同的约定,赔偿被许可人由此造成的损失,否则专利权人不得随意放弃专利权。

  7、质押权

  根据担保法,专利权人还享有将其专利权中的财产权进行出质的权利。

  二、专利法的一般条款内容有哪些

  专利法的一般条款主要包括专利权的定义,专利权的范围,专利权的申请、审查与批准,以及专利权实施的强制许可和专利权的保护这几大部分。尽管我国的专利权法是舶来品,我国并没有自己独特的法律,但是既然是保护更多人的合法权益的法律,我们应当注重学习与借鉴。

  三、专利法保护的对象有哪些

  1、发明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必须是一种技术方案,是发明人将自然规律在特定技术领域进行运用和结合的结果,而不是自然规律本身,因而科学发现不属于发明范畴。同时,发明通常是自然科学领域的智力成果,文学、艺术和社会科学领域的成果也不能构成专利法意义上的发明。

  2、实用新型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该产品应当是经过工业方法制造的、占据一定空间的实体。一切有关方法(包括产品的用途)以及未经人工制造的自然存在的物品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客体。上述方法包括产品的制造方法、使用方法、通讯方法、处理方法、计算机程序以及将产品用于特定用途等。

  3、外观设计

  外观设计又称为工业产品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专利法中专利权的内容是什么”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知道,专利权人享有独占实施权、转让权以及许可实施权等权利,专利法保护的对象是发明、实用新型以及外观设计。若您还遇到其它不懂的问题,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