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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专利权人之后,算是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吗?

专利
2019-06-14 09:51: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新颖性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外观设计必须依附于特定的产品,因而“不相同”不仅指形状、图案、色彩或其组合外观设计本身不相同,而且指采用设计方案的产品也不相同。“不相近似”要求申请专利的外观设计不能是对现有外观设计的形状、图案、色彩或其组合的简单模仿或微小改变。相近似的外观设计包括以下几种情况:形状、图案、色彩近似,产品相同;形状、图案、色彩相同,产品近似;形状、图案、色彩近似,产品也近似。  
    (二)实用性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必须适于工业应用。这要求外观设计本身以及作为载体的产品能够以工业的方法重复再现,即能够在工业上批量生产。  
    (三)富有美感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必须富有美感。美感是指该外观设计从视觉感知上的愉悦感受,与产品功能是否先进没有必然联系。富有美感的外观设计在扩大产品销路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四)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这里的在先权利包括了商标权、著作权、企业名称权肖像权、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使用权等。“在先取得”是指在外观设计的申请日或者优先权日之前取得。  
    (五)其他条件  具体需参阅最新的《专利法》和《实施细则》。
  • 专利权人是专利权的所有人及持有人的统称。即专利申请被批准时,被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人。专利权人以为如下:  
    1.专利权人的义务主要是缴纳专利年费。《专利法》第43条规定: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未按规定缴纳年费的,可能导致专利权终止。  
    2.专利权人不得滥用专利权,不能利用专利权进行垄断,不能利用专利权实施不正当竞争。  
    3.专利权人应当及时实施专利,如果专利权人不实施专利,也不许可别人实施专利,可以申请强制许可。
  • 发明专利变更主要是发明人和代理机构变更,具体如下:
    一、发明人变更
    (1) 因发明人更改姓名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2) 因漏填或者错填发明人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由全体申请人(或专利权人) 和变更前全体发明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证明文件。
    (3)因发明人资格纠纷提出变更请求的,可以参照“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 转移该如何处理”的内容。
    (4)因更改中文译名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发明人声明。
    二、专利代理机构及代理人变更 :
    (1) 专利代理机构更名、迁址的,应当首先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的注册变更手续,注册变更手续生效后,由专利局统一对其代理的全部有效专利申请及专利进行变更处理。
    专利代理人的变更应当由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个案变更手续。
    (2) 办理解除委托或者辞去委托手续的,应当事先通知对方当事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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