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小型加工厂有企业营业执照,有食品类小型加工厂生产许可,卫生许可,有达标的包装设计,沒有sc验证,这样的事情能否进到当地商场开展市场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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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许可证办理时要注意,根据细则上的要求,针对自己的厂房、设备、文件资料是否齐全,产品是否有检测报告等要求进行检查、整改、完善
填写申请书,上报认证公司
提交材料(生产许可证申请需要准备的材料)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封面应当加盖企业公章,复印的印章无效
质监局收到申请材料后,经审验,材料符合受理标准,通知企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申请费用2200(同时申请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每加一个加440元,但会大大增加申请通过的难度)
质量技术监督局指派2至4名审查员组成审查组,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审核时间为企业应当予以配合。(一般提前五日通知企业)
现场审核不合格,企业应迅速整改,两个月后方可重新申请。
如审核合格进入下一步
封存样品,7日内由企业交付检验机构,完成检验后出具检验报告。(费用因产品种类不同不尽相同,国家收费标准)
根据审核提出的整改项进行整改,并对申报材料进行进一步的修改完善
质监局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申报企业等待发证
整个工作最快在60日内完成,但是由于企业需要进行整改等工作,一般在3个月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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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生产许可证申请
1、企业办理生产许可证必须填写统一格式的《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一式四份,报质量技术监督局业务科。
2、企业应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
(2)例行(型式)试验报告;
(3)环保、卫生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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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经营场所的要求,以自有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自有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租用他人场所的,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无法提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可以提交市场主办方、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管委会、村居委会出具的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但在实际操作中,对于住宅是否可以做为经营场所,每个地区都是有地方政策的,也就是说,如果地方政策允许,就可以注册,如果地方政策限制住宅商用,就不可以,而且,多数情况下,个体户的经营场所一般如果是属于一楼以上的住宅是很难注册的。
如果可以,则需提供证明方可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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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