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修改名字需要的手续是,由监护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出生证明,申请书等资料,在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登记处办理,等待有关部门审批完毕后,将结果通知申请人。
小孩修改名字需要的手续是:
1.由父母、收养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填写申请报告。
2.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找法网提醒您,在规定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审核和审批手续,受理窗口为派出所的应同时将已审批的材料移交受理地派出所,并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3.受理地户籍窗口凭公安分局户政部门的批件当场办理变更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姓氏:
1.因血缘关系在父姓或母姓之间变更的;
2.因收养关系变更姓氏的;
3.因涉外婚姻关系变更姓氏的;
4.因父母离婚或者再婚变更姓氏的;
5.妇女原冠夫姓申请去掉夫姓;
6.因其他特殊原因需变更的。
找法网提醒您,小孩改名字申请书应当写明下列事项:
1.标题为“姓名变更申请书”;
2.写明改名字当事人的基本信息;
3.写明改名字的理由;
4.申请人本人签字并注明日期。
变更姓名的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