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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男朋友将于10月20日结婚。我怀孕了,但是他和他的前妻混淆了。我不想嫁给他。我不会流产的,孩子会出生的。如果是这样,这个人应该负责吗?我的孩子出生后,他需要支付抚养费和未来的教育费用吗?

2020-10-05 17:20: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确定小孩抚养费支付数额的一般原则
    1、子女的实际需要原则
    我国《婚姻法》在解决子女抚养问题时的基本原则是“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在父母离婚后,受伤害最大的往往是未成年子女。
    因此,在离婚诉讼确定抚养费的数额时,法官一般会优先考虑子女的实际需要,同时还会参照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避免在父母离婚以后子女的生活质量明显下降。
    2、尊重父母共同意愿并法院适当调整原则
    父母离婚后,无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父母经平等协商,可就抚养费的多少、支付期限、支付方式、出现问题的处理方法等协商达成协议,如果该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法院一般应予准许。
    但由于抚养费协议关系到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在父母达成一致协议的基础上,法院仍具有审核的义务,如果协议约定的抚养费数额明显过低,子女的基本生活无法得到有效保障,或协议有其他不利于子女的,法院一般不予准许。
  • 婚外生育的孩子,为非婚生子女。根据《婚姻法》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父母应当支付子女的抚养费。《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 孩子的抚养费不只是生活费,还包括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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