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妹妹结婚三年了。 结婚的时候,和男性要了10万的彩礼金(包括一切)。 我妹妹的智商有点问题。 今天他生了孩子他媳妇家说生了孩子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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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后婚的话,可以分割共同财产。而彩礼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返还:
司法解释中列举了三种应当返还的情况:
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需要说明的是,司法解释中所说的彩礼是指按当地的风俗习惯给予的财物,而男女双方在交往时为表示爱意而自愿赠送的礼物,不是彩礼,而是一种普通的赠与,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只要这种赠与已经履行完毕,就不能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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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结婚证便是合法的夫妻,如果之后没有共同生活,选择离婚的,可以要求退回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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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的离婚退还彩礼的条件有:
1、只是订婚的彩礼,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的;
3、因一方婚前给付彩礼钱,而导致生活困难的,对方应当返还,生活困难必须达到无法维持当地最低的生活水平。
注意不符合以上条件,还有以下情形不能要求返还彩礼: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
2、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虽不满两年,但生育子女的。
3、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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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