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买房子一般是有定产权产权,但是对于大家来说,如果房屋有永久产权是最好不过的。很多就会关心到不动产证是永久产权吗?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解释这个问题。
一、不动产证是永久产权吗
不动产产权是永久的这是一种错误理解。
房屋产权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属于个人产权,是私有财产权的一种,得到《宪法》保护。根据《物权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四条,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其年限是永久的。
我们一般说的40年、50年、70年的设限是土地使用权。我国土地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在出让时根据开发类型分为不同的使用年限,民用住宅用地权属年限最高为70年,工业用建筑用地和综合类用地最高为50年,商用建筑用地最高为40年。
二、不动产证有年限吗
不动产登记实施后,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期限”不变,住宅用房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是七十年,商业用房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四十年。
三、不动产证到期后怎么办
房屋是永久拥有的,所以房本写的是房屋所有权证;土地是国家的,我们只有使用权,所以咱们拿的是土地使用证。使用年限是70年。
70年后,如果房屋还在,可以到土地管理局续交土地出让金。继续使用土地。
如果政府规划要拆房,就会补偿。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至于续期是有偿还是无偿,《物权法》中并未明确规定。但是《土地法》上写着,土地使用到期限得继续交钱。两个法中一个告诉你可以有权利继续住,另一个法告诉你再交点钱,交多少钱,续多长时间,却并没有明确规定。有声音就此认为,这或许是在“过时的限制”内。
综合上述,我们了解到不动产证是永久产权是一种错误的理解。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欢迎上找法网进行咨询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