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公证需要带的资料具体如下:
1、当事人各方的身份证明(
自然人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护照等;
法人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2、涉及
房地产开发的,提交土地使用权证明、国家有关机关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
3、涉及房地产预售、销售的,提交房地产预售、销售许可证等。
4、涉及房地产权属转移的,提交房地产所有权证明。
5、涉及房地产担保的,提交房地产所有权及使用权证明。
当事人申办房产公证时,应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当地的地方性法规、政策,并按公证员的要求提供与公证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
公民在购买房屋房屋,与开发商、或者是房屋所有人签署房屋
买卖合同之后,可以带着
合同、证明双方身份等的材料,到公证处提出房屋公证的请求。当然此程序并不是必须的,买卖双方可以协商确定是否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