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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人是否可以投诉

2021-01-14 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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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供应商对政府采购人存在异议的,那么供应商是要求采购人进行答复的,如果采购人未进行答复的,那么供应商就可以进行投诉。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政府采购人是否可以投诉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政府采购人是否可以投诉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民采购人作出的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五十五条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第五十六条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

  第五十七条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但暂停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

政府采购人是否可以投诉

  二、政府采购中供应商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供应商有前款第1至5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承担民事责任。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资格

  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章第二十二条规定了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三条规定,采购人可以要求参加政府采购的供应商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根据《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和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定要求,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政府采购人是可以投诉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政府采购人是否可以投诉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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