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法咨询

我是应届生,我与企业仅仅达到口头上承诺,企业说为我保存招骋配额,并无书面通知的承诺。企业让我还在一周以后签三方协议书。假如那时候没去签,是不是毁约,是不是要担负一定的义务?

2020-10-12 23:04:44
律师解答共有7条
  • 你好,需要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处理,当事人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约定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双方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
  • 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克扣工资违法,请收集工作证据,比如没合同找工资条、工卡、打卡记录等,有必要可以依法委托律师或到劳动人事部门维权。
  • 无论何时解除劳动关系,辞工都应当支付工资。如果用人单位仍拒付工资,可以向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不仅追讨应付的工资,还可能主张应付金额的50%-100%赔偿金
  • 可以到劳动监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可以到劳动监察投诉
  • 您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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