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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起征点调整方案

2018-09-29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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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税起征点上调,2018年个人所得税税率表调整方案一览,中等收入群体减负明显:月收入16000者,个税每月有望减少1000元,具体内容详解请看下文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

  一、个税起征点上调

  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19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个税起征点5000元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于我们来说又可以少缴一部分税费。

  粗略计算发现,税前月收入27000元的人群,若适用新的税率表,月度缴税额将调整为2650元,相较现在每月减税约1550元。税前月收入16000元的人群,若适用新的税率表,月度缴税额将调整为690元,相较现在每月减税约1030元。税前月收入8900元的人群,若适用新的税率表,每月缴纳个税调整为90元,相较现在减税约257元。

个税起征点调整方案

  二、2018年个人所得税税率表调整方案

  工资薪金超额累进税率级距具体调整如下:

  1、3%税率级距扩大一倍,现行税率为10%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3%。

  原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扣除起征点5000元、社保缴费、专项附加扣除之后)“不超过1500元”适用3%的税率,将调整为“不超过3000元”适用税率为3%。

  按照社保缴费标准为10%,暂不考虑专项扣除,这意味着税前收入在3900-8900元之间的群体,将适用3%的税率。按照税前月收入8900元的,扣除社保和个税起征点之后,每月缴纳个税调整为90元,相较现在减税约257元。

  2、大幅扩大10%税率的级距,现行税率为20%的所得,以及现行税率为25%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10%。

  原来“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适用税率为10%、“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适用税率为20%的、部分“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适用25%的收入档次,适用税率将统一下调为10%。即至少“超过3000元至9000元的部分”将适用10%的税率。

  这意味着税前收入8900-16000元之间的群体,扣除社保和个税起征点后,“超过3000元至9000元的部分”适用10%的税率。按照税前月收入16000元计算,月度缴税额将调整为大致为690元,相较现在每月减税约1030元。

  3、现行税率为25%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20%,相应缩小25%税率的级距。

  原来“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适用税率为25%,这部分将调整为分别适用10%、20%、25%。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假定“超过10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适用税率下调到20%,这将为税前月收入1.6万-2.7万的人群,带来更多减税额度。按照税前月收入27000元计算,月度缴税额将调整为2650元,相较现在每月减税约1550元。

  4、30%、35%、45%这三档较高税率的级距保持不变。

  原来“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超过80,000元的部分”仍将适用税率30%、35%、45%。

  这意味税前月收入超过4.4万的人群,每月减税额度将锁定超过1550元的一个既定额度。

  话说回来,个税起征点虽然上调至5000元每月,但是还是有很多人对上调幅度不满意,之前网上的调查也显示,百分之八十的网友希望个税起征点为7000元,有百分之五十的网友希望10000元起征,而许家印、刘强东、董明珠等代表也曾在全国工商联的提案中建议将个税起征点调整至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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