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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范围

2018-07-23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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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规定,企业年金基金是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由企业、职工缴费及企业年金基金投资收益构成。那么,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范围是怎么样的呢?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范围:

  企业年金基金财产限于境内投资,投资范围包括银行存款、国债、中央银行票据、债券回购、万能保险产品、投资连结保险产品、证券投资基金、股票,以及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的金融债、企业(公司)债、可转换债(含分离交易可转换债)、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金融产品。具体投资比例如下:

  1、投资银行活期存款、中央银行票据、债券回购等流动性产品以及货币市场基金的比例,不得低于投资组合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净值的5%;清算备付金、证券清算款以及一级市场证券申购资金视为流动性资产;投资债券正回购的比例不得高于投资组合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净值的40%。

  2、投资银行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国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万能保险产品等固定收益类产品以及可转换债(含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债券基金、投资连结保险产品(股票投资比例不高于30%)的比例,不得高于投资组合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净值的95%。

  3、投资股票等权益类产品以及股票基金、混合基金、投资连结保险产品(股票投资比例高于或者等于30%)的比例,不得高于投资组合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净值的30%。其中,企业年金基金不得直接投资于权证,但因投资股票、分离交易可转换债等投资品种而衍生获得的权证,应当在权证上市交易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卖出。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范围的相关知识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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