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咨询

您好,我于2018年6月3日离职。公司在6月份向我支付了社会保险费(我在正常过程中离职)。在支付工资时,我从工资中扣除了本应由公司承担的社会保障费用。这合理吗?如果是不合理的,我怎样才能拿回它?是否有相应的规定?

2022-10-13 17: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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