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做了十年了,企业一直未给缴纳社保,现在可以补交社保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7-01 10: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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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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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咨询的法律问题答复如下:可以,解决不了的话,劳动仲裁或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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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由用人单位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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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