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公司工作了7天,晚上打了人事电话,说我被解雇了,我可以马上要求他付款,如果没有,如果我没有进入公司时没有证据,只是登记卡记录,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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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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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公司也需要支付工作期间的工资。如果公司不结算工资的话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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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现在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相关诉讼,要求支付工资,但要证明先前存在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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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