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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债务经济纠纷,法院强制执行了我,把我的失业金也给冻结了。请问法院有权冻结失业金吗?

经济犯罪
2019-07-26 17:47:4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当事故发生后,会有认定书,但是认定书只是一种认定双方过错责任的证据,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时可以拿回认定书。
    2、拿回来以后,交警可以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或者双方不愿进行调解,你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对方,要求赔偿。
    3、起诉的时候,你可以申请将对方的车进行财产保全,以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到伤害,交警也不会将车交给你,车只是处于调查的需要暂扣而已,很快就会交还对方。
  • 法院判决后,当事人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胜诉方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处理:  
    1、胜诉方可以直接向败诉方要求履行判决所确定的义务。  
    2、败诉方拒不履行的,胜诉方可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采取划拨、拍卖等强制执行措施实现生效判决所确定的内容。这时,胜诉方有义务向法院提供败诉方的财产线索以利于法院执行

  • 1、法院强制执行程序中,要严格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判决书、调解书)来进行,不能随意追加夫妻另一方为被执行人。追加债务责任人是诉讼阶段处理的问题,执行阶段,法院不受理追加被执行人配偶的申请。
      
    2、如法院执行过程中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而仅有夫妻一方为债务人的,法院只能对财产采取查封、冻结的措施,不能直接采取拍卖、划拨等措施予以处分。
      综上,法院执行中以判决书上的主体为被执行人,不能追加被执行人的配偶为被执行人。申请人如有证据证明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可以向法院提起债务确认之诉,经法院判决后,与前诉合并执行。
  • 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执行文书的规定,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执行文书包括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以及依法应由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
    它们一经确定,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申请人,又称被执行人。申请人是胜诉的一方,被申请人是败诉的一方。
    执行程序是民事诉讼程序的最后阶段。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章的规定,我国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几种: 
    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二、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三、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四、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五、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
    六、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七、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八、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九、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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