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退伙时债务的承担等,得看你们的约定,是有限合伙还是普通合伙。
2.若为普通合伙,则依据《合伙企业法》规定:
(1)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
(2)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3)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
连带责任。
(4)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分担亏损。
3.若为有限合伙,则你们中至少一人为普通合伙人,另一人可以根据约定承担债务。,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