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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户口本的注意事项

2018-08-08 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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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民户口簿是我国公民的重要证件,用于登记住户人员的姓名、籍贯、出生年月日、具体职称、职业等内容的簿册。在上学、结婚、领取护照、以及办理很多重要事情时均需使用。那么接下来将为大家介绍办理户口本的注意事项,特别是在分户时办理户口本应该注意的事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分户办户口本需要满足的条件

  公民因婚姻关系变更等原因,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立()户。

  第十二条 符合家庭户立户条件的,可以由户主向经常居住的合法稳定住所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家庭户立户登记,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家庭成员身份及相互关系证明;

  二、房屋产权证或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农村地区的宅基地使用权证;

  三、农村地区已婚子女夫妻双方户口与父母同在一个住址(院落)的,办理在同一个住址分户的,需提供结婚证。

  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发生转移,原住户户口迁出后,新入住户可以持上述证明材料申报立户登记。

  原则上一个住址,只登记一个家庭户口(上述第3款情形除外)。非住宅用房、违法建造的房屋,不予登记户口。

  因此,符合以上规定,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立()户。

   ()注意事项

  一、居民户口簿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状况以及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的法律效力,是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户籍调查、核对的主要依据。户口登记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户籍调查、核对时,户主或本户成员应主动交验居民户口簿。

  二、户主对居民户口簿应妥善保管,严禁私自涂改、转让、出借。如有遗失,须立即报告户口登记机关。

  三、居民户口簿登记权属于户口登记机关,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簿上作任何记载。

  四、本户如有人员增减或者登记事项发生变动,应持居民户口簿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

  五、全户迁出户口管辖区的,应向户口登记机关缴销居民户口簿。

  以上就是在需要分户时,如何办理户口本的介绍。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在办理了户口本之后,必须妥善保管,不得撕毁、涂鸦等。当户口本不慎遗失,需要立即补办,以免拾到户口本的人将其用于不法行为,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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