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本在办理的时候都是一本的,一个家庭不可能会有2本户口本,除非是已经分户出去了的。所以这就在实践中造成一个问题,当离婚后,对方不愿意给你户口本,这该怎么办。众所周知,户口本的信息是非常重要的,在办理身份证、结婚证、护照等都需要用户口本。希望下文的介绍对您有所帮助。
一、离婚后对方不给户口本可以去补办吗
离婚诉讼中,法庭所裁定的只是双方的婚姻是否存续并由此所产生的财产问题,户口则属于另外的范畴。
如果对方不给户口本,可用以下方式解决:
1、是确认户口本确在对方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户口本为双方共有并且共用,男方不愿拿出来即可告对方侵权。
2、向户籍管理部门申请遗失补办。
二、应该怎么办理自己的户口本
可以要求对方把你的户口从对方的户口中分户出来,这样你就可以把自己的户口带走了。如果对方不配合,你可以自己到派出所要求户籍民警给你补一个户口本,然后凭离婚证把户口中的自己分出来,就可以了。
三、离婚后再婚,对方不给户口本怎么办
离婚后再婚,男方不给户口本,可以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并争取由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对于文中所说的第三种情形,如果对方不愿意给户口本,也是有解决的办法的。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